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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自己摔骨折怎么赔偿(上班途中自己摔骨折怎么赔偿没有工伤)

2023-10-10 6474 0 评论 职场生涯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上班途中自己摔骨折怎么赔偿的一些知识点,和上班途中自己摔骨折怎么赔偿没有工伤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上班途摔骨折怎么赔偿
  2. 员工上班途中自己摔跤骨折,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3.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了算不算工伤可不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4. 上班期间摔倒骨折算工伤吗怎么要求赔偿
  5. 上班途中自己摔骨折意外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如果上班途中摔伤属于自己责任的不属于工伤,不能要求工伤赔偿。但是如果上班途中摔伤是由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骨折的,属于10级工伤,对于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为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山东省十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十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山东省贯彻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公司不用承担责任,员工在下班途中如果是因为非员工本人的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坐车,客运轮渡,火车时发生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公司应承担责任。但是员工在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范畴,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的对待处理。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是不算工伤的,不可以申请工伤理赔。

  

从以下法条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你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上班期间摔倒骨折算工伤。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赔偿即工伤职员、工亡家属依法获得的赔偿金额。现行武汉工伤保险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是否构成工伤,需要区分是自行行走摔伤的,还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如果是自行行走摔伤,不构成工伤,单位无责;如果是被辅助交通工具造成伤害,还需要满足: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满足这三点才能构成工伤,享受工伤待遇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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